1、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包括军用枪、手枪、步枪、警棍、警用匕首、刺刀、电击器、防卫器等。
2、爆炸物品类。包括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炸药、雷管、导火索、爆破剂等。
3、管制刀具:指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出的刀具,包括匕首、三梭刀、单刃刀、双刃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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