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可关注“深圳人社”、“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资讯。
2、参保人可通过“城市一账通”微信公众号或“城市一账通”APP线上办理参保缴费。
3、根据相关规定,在购买重疾补充保险后,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
© 版权声明
本信息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