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证明指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提出的证明材料,内容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等身份信息;工伤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发生原因;受伤害的水平;痊愈情况等。
2、法律依据: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4、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5、第二款
6、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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