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式消防员是事业编制,其工作内容有:承担责任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定期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消防工作情况;制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事故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
2、消防员是由政府或者民间团体所成立的救灾救人团体的成员,是专门司职于灭火以及救援等事项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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