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宁市行政区划为七区五县,共镇、乡、民族乡、街道。
2、管辖区县: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良庆区、邕宁区、西乡塘区、武鸣区、横县、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另管辖: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南宁市仙葫经济开发区等功能区。
3、,城区重新划分,撤销城北区、永新区、邕宁县,设立西乡塘区、邕宁区和良庆区;扩大兴宁区、江南区管辖范围;将新城区列名为青秀区,并扩大其管辖范围。调整后,南宁市区变成了六县六城区。
4、,国务院批复,撤销武鸣县,设立南宁市武鸣区,以原武鸣县的行政区域为武鸣区的行政区域,武鸣区人民政府驻城厢镇兴武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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