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2、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对借款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核定贷款额度。
3、审核通过后将核定的贷款额度等其他组合贷款申请资料一起交给贷款银行。
4、贷款银行对组合贷款申请资料进行审批。
5、审批通过交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进行复审。
6、复审通过后,贷款银行会接到通知单。
7、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合同。
8、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贷款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
9、贷款银行将委托资金与银行商业贷款资金一起转给开发商。
10、借款人开始归还公积金贷款借款和银行个人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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