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官职分为九品,由正一品到从九品,共计十八级。
2、其中,正三品分正三品堂上和正三品堂下。
3、正一品至正三品堂上,称为堂上官。
4、正三品堂下到正七品,称为堂下官或参上官。
5、正七品以下为参下官。
6、唐朝官制为唐中央政府下主要分设门下,尚书,中书三省。
7、中书省掌诏敕,政令之立案起草;门下负责审议中书之立案,草案,以决定实行与否;尚书省为行政官署,其下尚分置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8、各置尚书(正三品)及侍郎(正四品上),此为三省六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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