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四停四”是指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即非粤A车牌,含临时号牌车辆)在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自然日,如车辆要再次驶入,须间隔以上。
2、对于违反管理措施的行为,将对驾驶员每次处以并扣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