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茅台集团申请注册的“国酒茅台”商标获得初审通过,但在月的公示期内,工商总局商标局收到五粮液、山西汾酒、泸州老窖等酒企提交的异议书近百份。,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茅台集团提出的“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复议决定“不予注册”。
2、商标委在决定书中认定,“国酒茅台”这一商标中的“国酒”文字带有“国内最好的酒”和“国家级酒”的质量评价含义,茅台集团提交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国酒”具有其它更强的含义。该文字成为茅台集团注册商标的组成部分独占使用,易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这一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不予核准注册,贵州茅台也就不叫国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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