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安全监管局的工作职责是:
2、负责市场安全监管局的各项工作。贯彻执行上级部门产品生产流通质量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文体旅游市场监管、农业市场监管工作的法律;
3、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
4、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5、负责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承担政府“打传办”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
6、依法对生产、流通领域的产品进行监管,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的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承担政府“打假办”的日常工作;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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