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司其职,无官职高低之分。古文经学家则据《周礼》以为太傅、太师、太保为三公。秦不设三公,秦朝没有太傅。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
2、“三公制”是我国封建社会一种重要的中央行政体制。它是在君主之下设置若干高级官吏分别掌管行政、军事、监察之权,使其相互牵制,共同构成中央权力中枢,来为集权政治服务的一种中央行政体制。“三公制”的形成、成熟和消亡是中国古代社会强化王权或皇权的需要,是集权政治产生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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