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机关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
2、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的特点。
3、我国民主的广泛性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4、人民民主专政第一,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5、在我国,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6、他们平等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人民享有民主权利的广泛性。
7、我国宪法第二章确认我国公民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广泛的民主自由权利。
8、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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