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2、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制定相关政策法规,鼓励社会监督,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限制和处罚等维护经济健康发展。
3、《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国务院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决定反不正当竞争重大政策,协调处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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