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就业手续由学校到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办理,采用集中办理和分期分批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2、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到省就业中心办理《报到证》。
3、省直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办理《报到证》的同时持《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到实行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到省、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手续。
4、高校选调到乡机关工作的应届优秀毕业生,凭省委组织部省选调生录用通知书办理《报到证》;考取机关公务员的毕业生,凭接收单位证明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手续办理《报到证》。
5、毕业时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根据个人申请将《报到证》直接办回生源地进行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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