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八十年代后期以前的行政级别中有二十三级,是分配到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从事行政工作的大学本科毕业生,转正后的最初级别。
2、一、行政级次,即行政级别。中国在新中国成立后,行政级别从大到小为行政至。国家取消该行政级别。
3、二、截止到,国家的行政级别:
4、国务院总理:一级;
5、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6、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7、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8、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9、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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