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救援总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救援队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管理,是由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后组建成立。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立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应急管理部设立消防救援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分别作为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的领导指挥机关。
© 版权声明
本信息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