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巡察办是指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承担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制度建设及对巡察组的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
2、巡视组是临时机构,没有法定的行政级别,但是组长必须由一定级别的领道干部兼任,普通干部不能担任。不是组长是什么法定级别,而是组长要由一定级别的领道干部兼任。省纪委巡视组组长可以由正厅级干部兼任,可以由副厅级干部兼任,也可以由正处级干部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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