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房屋所有权的自住性住房;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重度残疾,并已经与单位解除了或者终止了劳动关系;国定居或者赴港、澳、台地区来定居。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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