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士学位从始实行。
2、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在中国学位结构中为基础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学位授予单位依照本单位的学位授予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授予。学士学位表示学位取得者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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