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急管理局的职能是: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信息传输和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监督并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指导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
2、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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