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阿里是西藏自治区的城市,“阿里”一词是藏语音译,意为“属地”、“领地”、“领土”等。直到纪初,这里仍称“象雄”。在汉文史籍中,不同朝代对其称呼各异。
2、阿里古为藏族地区早期的“十三小邦”之一,汉族史籍称为“羊同”。羊同经过逐步发展,在约公元纪建立了象雄王国,鼎盛时将地域划分为内中外三部,内象雄大体为今阿里地区所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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