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截止,苏州市辖市辖区: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虎丘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代管县级市: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全市共设街道和镇,其中苏州市区设街道和镇。
2、经国务院、江苏省政府批复同意,苏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苏州市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设立苏州市姑苏区,以原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的行政区域为姑苏区的行政区域;撤销县级吴江市,设立苏州市吴江区,以原吴江市行政区域为吴江区的行政区域。
3、吴江市整体纳入主城,让苏州城区面积扩至方公里,大部分经济指标占苏州全市的比重超过,更让苏州城区与上海实现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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