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承认自考本科第二学历。
2、自考本科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的简称,是我国基本高等教育制度之一,成绩合格后由主考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联合颁发大学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由主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3、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中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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