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巡特警属于公安局人民警察编制,属于公务员,必须参加公务员考试通过后才能入警。
2、根据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招录规定第七条录用人民警察,应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要求和地方政府人事部门制定的录用实施办法进行。
3、公共科目考试由录用主管机关组织实施。
4、专业科目、体能、心理素质测评和考核由市(地)以上公安机关按照录用主管机关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5、测评项目和标准由公安部商人事部统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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