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法定比例缴纳,市区、县城和镇、其他地区。
2、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缴纳。
3、城建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4、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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