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蟒袍在明代是官员的朝服,到清代才放宽限制,上至皇子下至未入流者都可穿服,只在颜色、蟒数上有区别限制。
2、《钦定大清会典》卷四十七:蟒袍,亲王、郡王,通绣九蟒。
3、贝勒以下至文武三品官、郡君额驸、奉国将军、一等侍卫,皆九蟒四爪(趾)”。
4、文武四五六品官、奉恩将军、县君额驸、二等侍卫以下,八蟒四爪(趾)”。
5、文武七八九品、未入流官,五蟒四爪(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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