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保护是指国家司法机关,通过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所实施的一种专门保护活动。司法保护可划分为一般司法保护和特殊司法保护。一般司法保护适用于所有的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专门适用于司法机关办理的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未成年人。
2、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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