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既是质数又是合数的数,因为质数与合数是两个对立的概念,比如内的合数是:而内的质数是:两个数没有共同的地方。
2、合数是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外)整除的数,与之相对的是质数,而不属于质数也不属于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