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社局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政府职能部门。
2、具体职能:贯彻执行国家、专省、市人力资源属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主要负责用人,招工,部队退伍转业安置,职工调转,晋升,就业,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指导监督社会保险局对于社会保险保障制度的实施情况。
4、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5、负责专业军官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全县军队专业军官上岗前的培训,指导自主择业专业军官的管理及有关工作。
6、研究推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负责拟定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政策、规定,编制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拟定招才引智政策,并组织实施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招聘工作。
7、负责对政府系统和政府部门的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组织指导人事系统的调研工作,协调管理人事信息工作。
8、承办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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