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阳春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全市总面积方公里。
2、战国(前纪),阳春为百越地。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秦兵第一次南征百越下岭南,置南海郡,阳春地属之。
3、三国吴赤乌元年()置莫阳县,属高兴郡,为阳春地建县之始。
4、晋太康元年(),撤高兴郡,莫阳县属高凉郡。今阳春境北部为苍梧郡临允县地。
5、隋开皇十年(),撤销阳春郡,阳春县属高州;龙潭县改称铜陵县,分甘泉县置西城、流南二县,均属端州。
6、武德五年(),恢复西城县,属春州;撤销勤州,将富林县并入铜陵县。不久,西城、流南二县并入阳春县。
7、乾元元年(),春州仍领阳春、罗水二县;勤州由富林徙治于铜陵,又称铜陵郡,领铜陵、富林二县。
8、宋开宝五年()撤销春州,阳春、罗水、流南三县改属恩州。
9、熙宁六年()废春州,把铜陵县并入阳春县,阳春县属南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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