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改革后士官进编,士官是行政编制。
2、公安边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
3、公安边防部队转到地方后,成建制划归公安机关,并结合新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进行适当调整整合。
4、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
5、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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