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质数,是合数,合数是指在大于整数中除了能被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外)整除的数。与之相对的是质数,而不属于质数也不属于合数。最小的合数是其中,完全数与相亲数是以它为基础的。
2、合数的一种方法为计算其质因数的个数。一个有两个质因数的合数称为半质数,有三个质因数的合数则称为楔形数。在一些的应用中,亦可以将合数分为有奇数的质因数的合数及有偶数的质因数的合数。合数可分为奇合数和偶合数,也能基本合数(能被除的),分阴性合数(-和阳性合数(+,还能分双因子合数和多因子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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