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说明文,就是以说明为主要表达方式来解说事物、阐明事理而给人以知识的文章,它通过对实体事物的解说,或对抽象事理的阐释,使人们对事物的形态、构造、性质、种类、成因、功能、关系或对事理的概念、特点、来源、演变、异同等有所认识,从而获得有关的知识,以说明为主是说明文与其他文体从表达方式上相区别的标志;说明文依据说明对象与说明目的的不同,把说明文分为按被说明的对象分类和按语言生动不生动分两大类,按被说明的对象分类分为事物说明文和事理说明文。
2、以说明为主是说明文与其他文体从表达方式上相区别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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