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法误差是由分析方法本身不完善或选用不当所造成的。如重量分析中的沉淀溶解、共沉淀、沉淀分解等因素造成的误差;容量分析中滴定反应不完全、干扰离子的影响、指示剂不合适、其他副反应的发生等原因造成的误差。
2、试剂误差是由试剂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误差,如试剂不纯等。试剂误差可以通过更换试剂来克服,也可以通过空白试验测知误差的大小并加以校正。
3、仪器误差是由于仪器不够准确造成的误差。例如,天平的灵敏度低,砝码本身重量不准确,滴定管、容量瓶、移液管的刻度不准确等造成的误差。因此,使用仪器前应对仪器进行校正,选用符合要求的仪器;或求出其校正值,并对测定结果进行校正。
4、由于分析者操作不符合要求造成的误差叫操作误差。例如,检验者对滴定终点颜色改变的判断有误,或未按仪器使用说明操作等所引起的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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