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错误开除党籍后,恢复党籍的具体程序和依据就是《党章》。
2、《党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3、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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