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
2、水利工程供水应逐步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基本水价与用户实际上用不用水和用多少水无关。
3、计量水价,两部制水价中按实际用水量计量收取的水价。
4、一般以每立方米水量的价格表示。
5、由变动成本费用、剩余固定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组成。
6、变动成本包括燃料动力费、水资源费或原水费、季节性工资,以及其他与供水量有关的变动运行维护费用。
7、剩余固定成本费用为与供水量无关的固定总成本费用减去基本水价后的余额。
8、可采用不区分用水量的固定价格,也可采用按用水量分段累进价格。
9、用于补偿供水生产的变动成本费用和基本水价没有补足的固定成本费用,缴纳税金,获取合理的供水生产经营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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