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争议指的是,劳动者与其所在单位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产生的纠纷。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依法包括以下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因工作时间、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发生;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工伤医疗费或者赔偿金等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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