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公署(原称专员公署,简称专署),简称行署,其行政领导称行署专员。
2、行政公署是中华民国时期的行政督察区的“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的简称。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将原“行政督察区”改为专区,则成为“行政专员公署”的简称。
4、-,专区逐渐改为地区,作为“地区行政专员公署”的简称,成为正式的机构名称。
5、管理一般地区的行政公署叫地区行政公署,管理盟的行政公署叫盟行政公署。
6、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建立的行政公署是地方政权机关。
7、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建立的行政公署,相当于省级政权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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