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
2、登记制度:
3、根据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网吧’经营行为加强安全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4、凡在“网吧”上网的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自觉进行登记。
5、上网登记的有效证件为: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和学生证,其他证件无效,上网人员登记必须填写式样统一的登记表,式样由公安计算机管理监察部门监制,人员登记,要由“网吧”管理人员验明身份后填写,不得由上网人员自行填写。“网吧”管理人员填好后,由本人签字确认。
6、上网人员登记,由“网吧”管理人员查验身份证明后进行录入。网络安全审计系统,才能上网。对未登入安全管理软件或不如实、完整登入安全管理软件的,按未建立上网登记制度处罚。
7、严禁“借卡上网”现象,对使用“临时卡”的上网人员,网吧。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其身份后录入网吧实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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