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单来说,是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收款项。
2、长期应收款指的是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和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
3、 企业的长期应收款项,包括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应收款项,以及经营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等,通过“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
4、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5、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6、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长期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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