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舍人是古代记载皇帝言行的官职,在现代无法找到相对应的官职。
2、舍人始于先秦,本为国君、太子亲近属官,魏晋时于中书省内置中书通事舍人,掌传宣诏命。南朝沿置,至梁,除通事二字,称中书舍人,任起草诏令之职,参与机密,权力日重。甚至专断朝政。隋唐时,中书舍人在中书省掌制诰(拟草诏旨),多以有文学资望者充任。隋炀帝时曾改称内书舍人,武则天时称凤阁舍人。简称舍人。
3、扩展:
4、舍人,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舍人,掌理王宫中用谷之政务,计其人数多寡、爵秩高下,以定禄食用谷之多少(舍人掌平宫中之政,分其财守,以灋掌其出入者也。)。秦统一六国后以舍人为丞相及其他大官之属官,汉代以舍人为皇后、太子及公主的属官。西晋初曾设中书舍人,主管起草诏令、参与机密,权力渐渐加大。隋唐时名称迭有变更。
5、唐中叶后,带有舍人二字的官职较多,如起居舍人,掌修记言之史,置通事舍人,掌朝见引纳;明清内阁中书科设中书舍人,掌书写诰敕,地位已大不如前。此外,宋有阁门宣赞舍人,元有直省舍人、侍仪舍人,明有带刀散骑舍人,则皆为近侍武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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