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里;
2、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里;
3、同方向有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里;同方向有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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