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唐代官府征用有恶迹者充任侦缉逮捕的小吏,称为‘不良’,俗又称之为‘不良脊烂’,其统管者称‘不良帅’。在唐朝时,不良人的意思是“专门抓捕不良之人的人”,这样就很好理解了。不良人平时的工作跟衙门正式的捕快是一样的,但是他们的权限和职能比捕快要小得多。不良人不能拘捕或者是审讯犯人,只能把抓到的犯人立刻押解到衙门中去交给捕快。所以他们只能起到一个逮捕犯人的作用。
2、不良人属于捕快的下一个等级,他甚至不属于正式的官职,而更像是一种徭役制度。古时候人们是要服役的,而服的到底是什么役,这要看官府的安排。不良人都是由平民百姓们担任的。服役是有时间限制的,服役期满,就会自动恢复平民身份,所以每隔几年,不良人组织就会经历一次大换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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