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
2、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
3、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
4、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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