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措施项目清单编制人编制。
2、根据拟建工程的特征、施工现场条件和环境、工程所在地该类工程常规的施工方法等因素编制。
3、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
4、若出现工程量计算规范中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5、措施项目费用的发生与使用时间、施工方法或者两个以上的工序相关,如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非夜间施工照明、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以及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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