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守道,清朝地方官制中官职名称。清初,布政使下设左右参政、参议,驻守在某一地方,称为守道。
2、按察使下设副使、佥事等,可去分巡某一地方,称为巡道。
3、乾隆时裁撤上述参政、副使等官,专设分守道、分巡道,带兵备衔,管辖府州,成为省和府州之间一级机构,叫作道员。
4、在名义上,道应是省的派出行政机构。清朝还设立一些专业道员,如负责河务的,负责盐、茶、粮等。明清在省内设道,其中守道是小行政区,而巡道只有监察区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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