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移民管理局是副部级的单位,国家移民管理局是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管理。
2、全国公安边防部队现役编制全部转换为人民警察编制,由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领导;协调拟定移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出入境管理、口岸证件查验和边民往来管理,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难民管理、国籍管理,牵头协调“三非”外国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负责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服务管理,承担移民领域国际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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