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工作师考试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中级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三个等级,各科目考试均采取百分制,及格分数为。
2、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均为客观科目。两科必须一次考过。
3、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为主观科目,其他科目均为客观科目。三科应在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考过。
4、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观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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