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级巡视员是公务员的一种,从事非领导职务,级别相当于正厅级。
2、要求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工作实绩较好,有巡视员、副巡视员之分。
3、巡视员和副巡视员只在地、厅、司、局级以上国家行政机关设置,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副巡视员则应当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
4、此外,副省级城市可以设置正局级巡视员(副厅级)、副局级巡视员(略高于正处级),任职条件同上。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起施行),巡视员有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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