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头是内蒙古自治区下辖地级市、拥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是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中心之一,是中国境内以冶金、稀土、机械工业为主的综合性工业城市,呼包银经济带、呼包鄂城市群的中心城市。是中国重要的基础工业基地和全球轻稀土产业中心,被誉称“草原钢城”、“稀土之都”。
2、包头地处环渤海经济圈和沿黄经济带的腹地,位于蒙古高原的南端,华北地区北部、内蒙古中部,南濒黄河,阴山山脉横贯该市中部,形成北部高原、中部山地、南部平原三个地形区域。
3、包头是连接华北和西北的重要枢纽,是中国、内蒙古对外开放的重点发展地区,中国大陆铁路交通枢纽城市之一。
4、包头是沟通北方草原游牧文化与中原农耕文化之间的交通要冲,公元前,赵武灵王在包头地区设九原郡。包头是蒙古语“包克图”的谐音,意为“有鹿的地方”,所以又有鹿城之称,居住着蒙古族、汉族、回族、满族、达斡尔、鄂伦春等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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